信美相互回应金融界“315观察”报道,详解偿付能力、盈余分配等热点问题

Connor 火必交易所 2025-04-09 25 0

近期,金融界发布了题为《315观察 | 信美人寿监管处罚与被告案件不断 6名董监高年薪100万至500万 新“救命稻草”何以“救命”》的报道,信美相互对此做出了回应:

原文如下:

1、2023 年四季度偿付能力下降

答:2023年四季度本社未经审计的综合/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169%和96%,满足监管及本社经营管理需要。

本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较上季度有所下降,主要受到四季度存量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以及资产配置变化的综合影响,导致最低资本要求上升;虽然实际资本也有所上升,但其上升幅度小于最低资本增加的规模,在以上综合影响下使得偿付能力充足率较上季度下降。

偿付能力充足率随业务规模发展呈下降趋势,符合行业正常发展规律以及本社预期。

自开业以来,信美综合/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持续高于150%和75%,2023 年 4个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为BB、BBB、BBB、BBB级,满足监管及经营发展的需要。

2、关于盈余分配

答:信美实现累计盈利是通往盈余分配道路的更进一步。但根据目前章程规定,信美尚不完全具备盈余分配的条件。但我们努力在稳健经营下,压缩时间,尽早实现盈余分配。

从更成熟的国际相互保险组织调研情况看,美国纽约人寿和西北人寿基本是在成立后第10-16年后开始向会员分配盈余;从国内经营成熟稳健的股份制险企普遍的发展规律来看,企业实现累计盈利且股东分红的时间大致在成立后12-20年。

此外,作为持牌寿险金融机构,在当下经济及利率下行大环境的挑战下,信美首先要承担寿险机构的主体责任,保证会员保单的根本利益。在此基础上,我们会持续通过数字化能力、轻型敏捷的组织,降本增效,在稳健健康经营的前提下,实现更快速的发展。

希望大家对险企市场发展规律和盈余分配有更全面的理解和认识,同时信美也会不断优化和完善会员权益体系,满足会员在医疗、康养等多方面的需求,用心做好服务,相互赋能。

3、关于监事人数超过高管,高管薪资高

答:我社按照《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等相关监管要求,配齐了所有必需的高管,不存在高管空缺的情况。

参照《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成员为三人以上,未对董事人数上限有要求或限制。故我社董事会人数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同时,从法律法规及实操层面看,董事会人数和高管人数不存在必然的联系,且无人数孰多孰少的要求。

我社实施市场化薪酬,薪酬体系已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时高管薪酬发放均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发放,符合监管相关制度要求。

4、关于诉讼案件

答:信美目前发生的因保险合同纠纷引起的未决诉讼案件,主要是涉及“相互保”和“相互宝”的案件。涉及"相互保"的主要是保险理赔纠纷。关于涉及"相互宝"的案件,由于相互宝是蚂蚁运营,从法律上讲信美并不是适格的诉讼当事人,但是由于原告不清楚/混淆了相互宝目前的运营主体,所以就一同起诉了信美。相关案件目前都在正常审理过程中。

5、关于黑猫投诉的反馈

答:关于保险理赔问题,我社均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如有异议均可致电我社官方客服400-139-9990咨询。我社一直高度重视所有会员及客户利益和权益,将持续积极通过各种方式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切实保障会员及客户的合法权益。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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