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年7月25日,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其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控股企业的对外担保行为。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且明确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的计算方式。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各层级企业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相互提供担保,也不得请公司外单位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经其审议程序后公司应及时披露;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提交相关议案,经公司同意的,其决议后要及时通知公司。同时,公司不得为个人债务担保。
在担保的条件方面,公司可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单位担保,如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重要业务关系单位等。申请担保人需具备包括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产权关系明确等资信条件。存在资金投向不合规、财务造假、曾担保且借款逾期未处理等情形的,公司不得为其提供担保。
担保批准流程上,各层级企业对外担保需逐级审批,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报董事会,须经股东会批准的还要提交股东会。对于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形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规定了不同审议场景下的通过条件,如董事会审议关联担保议案时关联董事的表决权限制等。
此外,办法还涉及担保合同的审查和订立、对外担保的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罚则等多方面内容,旨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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