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最新停车收费管理办法!这些车免费→

近期,西安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

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

快来一起看看吧

西安最新停车收费管理办法!这些车免费→

▲图源:西安市人民政府

定价规律

政府定价:

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公共停车场;

旅游景区(点)、公共交通枢纽站及换乘站等自然垄断经营的配套停车设施;

医院、学校、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青少年宫、会展场所、文化中心(宫、馆)、体育场(馆)、公园、殡葬服务场所等公益性场所的配套停车设施;

依法施划的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政府指导价:

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多层、高层)、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设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提供错时停车的停车设施,停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市场调节价:

除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外的合法经营的停车设施均实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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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情况: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的停车设施,具体收费标准由政府出资方与社会投资者按照相关规定协议确定。

停车收费管理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制定。停车收费标准调整时,须提前一周向社会公示。

机动车停车收费采取计时收费方式。机动车停放每15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累加计费,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按15分钟计费。

大型车按实际占用小型车车位数计费。

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收费按照物业、价格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等区县景区(点)停车收费可依据实际情况按次收费。

机动车停车场(含停车泊位数供给不足的老旧小区周边道路停车泊位)可以根据停车实际情况,实行包月(次、季、年)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由停车场(泊位)经营(管理)者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优惠价格。

停车优惠政策

依法施划的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性停车场,机动车停放15分钟以内免收停车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机动车停放3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费。机动车停放时间超过上述免费停放时间的,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

执行公务的军、警、消防、卫生救护、救灾抢险、环卫保洁、医疗废弃物转运、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维护、应急抢险、殡葬等车辆及喷有统一标识的执法车辆免收停车费。

在依法施划的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停放新能源汽车,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后开始计时收费并按照计费标准的八折收费。鼓励有充电设施的停车场在新能源汽车充电期间减免停车费。

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C2、C5)、行驶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机动车,在政府定价的停车场、依法施划的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停放,免收停车费。

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对残疾人停车收费予以优惠。

其他依照规定减免车辆停车费的情形。

来源:起点新闻、陕西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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