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办法 统筹财政金融资源

Connor 火必app 2025-10-13 8 0

为统筹财政和金融资源、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支持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期,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内蒙古金融监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统筹财政和金融资源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从统筹财政资源、引导金融资源、建设统一信贷平台三个方面,提出16条具体措施。

从财政政策工具的角度,提出加强财政资金运作、争取中央财政支持、落实重大项目资本金、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鼓励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措施,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支持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

从金融政策工具的角度,提出鼓励开展供应链金融、普惠金融、科技金融、用好财政贴息政策、扩大政采合同质押融资、完善“政银担”机制、创新开展“保险+信贷”和“保险+期货”新模式、加大企业上市孵化力度和用好“两只基金”促发展等措施,为金融机构支持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划定清晰路径。

围绕解决信贷信息不畅问题,打造全区统一信贷平台,该平台作为向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服务的“唯一出口”,为企业、项目和金融机构架起“信息桥梁”。

《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措施精准发力,可操作性强,对吸引社会投资,推动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培育涵养税源,助力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加强调度,推动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赵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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